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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的新规范

作者:管理员时间:2022-08-27 10:42:17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三检合一”改革部署,深入推进道路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其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表述调整为“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新修订《规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货运车辆(不含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工作。网上年审与原有车籍所在地窗口年审效力等同。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车辆网上年审的审验机关,审验内容如下:

(一)对于总质量4.5吨(不含)以上、12吨(不含)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

(二)对于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审验内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车辆违章记录情况及行驶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下载《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并留存。电子印章标注在《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上,由审验机关加盖。

审验不符合要求的,审验机关应将不符合审验要求的具体事项告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补充提交车辆年审材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扫描《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中的二维码对车辆年审情况进行核查,或出示《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查验车辆年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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